增值税方面的财政统一

增值税方面的财政统一

如果一个企业家同时拥有多家企业,他常常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申报增值税。此举动不仅费时费力,同样耗费了他/她经营公司的精力。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个财政统一系统是十分有利的选择。财政统一系统通常由一个母公司与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构成。那么,在增值税方面,母公司和子公司选择成为财政统一将会有什么不同或改变呢?首先,当涉及到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所有的实体将被视为一个集体机构。其中的一个公司,例如母公司,可以作为集体的代表,负责为集体中的每家公司准备和提交增值税申报表。如果另外提交申请,每家公司单独提交增值税申报表也是可以的。

其次,对于集体内各个公司间货物的调配以及提供的服务是免交增值税的。换句话来说,集体中各个公司间的交易是无需缴纳增值税的。这对企业是十分有利的,因为他们可以将资金投入到其他地方。但是请注意,这同样将意味着这些商品或服务不能参与增值税退税。

以下条件被满足时,公司可以组成财政统一:

公司的关联性
如果数家公司在财务、管理以及经济方面互相联系,那么它们可以组成财政统一。如果一家公司持有其他所有公司50%股份的情况下,那么这些公司在财务方面互相联系。管理方面的联系意味着,各家公司被同样的权威实体管制。该权威实体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个人。 也就是说如果每一个公司的管理层对其他公司具有同样影响力,那么管理联系性也是存在的。经济方面的关联性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形成: (1)如果公司有同样的经济目标。举个例子,如果这些公司共享同一个客户群;(2)如果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提供50%以上的互补业务,例如,一家公司提供货物,另一家公司进行销售。

独立的公司
财政统一在满足财务、管理和经济关联的条件下公司紧密合作的情况下建立。荷兰每种类型的公司都可以建立财政统一系统。不过,至少有一个实体必须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BV),有限合伙(CV),协会或基金会。单单由自然人,如个人公司(eenmanszaak)或普通合伙(VOF)组成财政统一是不可以的。

设立在荷兰
第三个条件是,全部公司都需要设立在荷兰。根据政策,财政统一不适用于在荷兰没有常设机构的外国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统一中的每一位成员都对需缴纳的增值税税款负责。换句话来说,如果其中一家子公司有增值税债务,其他关联公司同样会受到牵连,包括母公司。所以建议采取任何措施之前,需要考虑上述要点。

 

如果您对增值税方面的财政统一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