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MPR Accountants BV

作为促进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因素,创新一直受政府的高度重视。为鼓励国内企业不断创新,荷兰政府由2007年起开始介绍了“创新盒子”政策,并宣布这一政策将于2017年1 月开始有所改革。 什么是创新盒子? “创新盒子“政策允许公司对其从投资科技创新项目所获的利润支付5%的企业所得税,而不是通常高达20%至25%的税率。 然而,除了荷兰,还有更多国家也给本国公司的创新业务给予税收优惠,不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之间的差异可能会导致避税现象。因此,作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的一部分,一项关于申请这类税收优惠的最低要求的协议被推出。为与此协议达成一致,荷兰政府承诺将与2017年1月起对”创新盒子“政策进行改革。(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指跨国公司利用税收政策中的差异和漏洞将利润转移至经济活动少或者不存在的地方。) 改革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改革后,创新业务分为公司内部创新业务以及第三方(外包)创新业务。只有公司内部创新业务才有资格获得“创新盒子“税收优惠。否则,税收优惠将根据一种被称为”改良关联法“的算法计算。 过去,纳税人有可能可以在仅拥有相关专利的条件下获得“创新盒子“税收优惠。然而,此情况有所改变。自2017年1月起,只有持有荷兰企业局开出的研发声明(“WBSO-verklaringen”)的企业才有资格获得“创新盒子“税收优惠。 新政策还将纳税人区分为小额和大额纳税人。大额纳税人是指每年全球销售额超过5000万欧元的公司。除此之外,这些公司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净利率每年必须超过750万欧元。另一方面,小额纳税人是指过去五年中每年平均营业额少于5000万欧元且知识产权收入低于750万欧元的公司。   这对荷兰企业有何影响? 这次的政策改革可以影响到目前在财务和行政上都受益于“创新盒子“政策的公司。对于小额纳税人,如果他们只拥有专利而不是荷兰企业局开出的研发声明,就不能再获得”创新盒子“税收优惠。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申请研发声明来预防。对于大额的纳税人,由于他们不仅要提供研发声明,还需要提供专利或专利等价证明,”创新盒子“税收优惠的获取将收到更多限制。这意味着大额的纳税人将无法为没有专利的创新业务申请税收优惠。此外,由于较大额的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必须遵守交易法, 从2017年1月起,税务机关与这些公司之间的原有税务协议变为无效,这意味着大额的纳税人将无法从这些协议中受益了。 讨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创新盒子“政策改革的信息,或者您对这一改革对您公司的影响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荷兰的有限责任公司(Besloten Vennootschap)或荷兰的上市有限责任公司(Naamloze Vennootschap)的董事以及所有者常常意识不到他们有需要遵从荷兰法定审计以及合并财务等要求的义务。因此,没有遵从该义务的公司一般会被处以罚款的惩罚,甚至董事会成员有可能会面临被处以6个月的监禁。 法定审计(Wettelijke controle)是根据审计监督法(Wet toezicht accountantsorganisaties)的要求,出于社会贸易的目的,检查公司或者机构的财务责任。公司必须准备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且/或者委托荷兰注册审计师(RA)或具有审核财务报表授权的会计顾问(AA)进行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 根据公司规模不同,荷兰公司遵从荷兰法定审计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公司规模分为微型,小型,中型, 以及大型——划分标准可以根据以下参照表确定。 在不同的公司规模中,只有中型和大型公司的年报需要由独立且合格的注册荷兰审计师进行审核。为了对公司规模进行更好的分类,荷兰法定审计要求在确定公司规模时,公司至少在连续两个财政年度里,需至少满足上述三项标准中的其中两项。 在判断公司的规模时,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划分。一般情况下,母公司应将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集团公司的财务数据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然而,也有一些的例外情况不需顺应合并要求,即子公司及其他集团公司可省略合并财务报表这一要求。 有三种情况属于例外,这意味着该(部分)集团不需被包括在编制集团年度合并账目以及独立账目之内: 控股公司或者中间控股公司按照上述规模标准符合小企业资格; 中间控股公司制度(适用于“荷兰民法典”第408条第二项); 群体制度(适用于“荷兰民法典”第403条第二项)。 根据“荷兰民法典”第407条第二项,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将一个或者多个上述公司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中排除; 集团公司的整体影响对于整个集团无关紧要; 集团公司的财务数据只能以过多的成本或需要过长的时间才能获得; 集团公司处于被出售阶段。 如果您需要有关法定审计的更多信息和/或专业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

每年九月的第三个星期二,荷兰政府都会向国会二院公布新一年度的税务计划。这一天被称为预算日(Prinsjesdag)。荷兰宪法规定了公布税务计划的义务。税收计划包括拟议的法案,旨在简化税收体系,并提供针对来年的税收安排以及非法逃税的措施。本文将概述您可能会感兴趣的于2018年生效的拟议法案及立法修正案。 自愿补报制度废除 荷兰的自愿补报制度在一定时限内为自主修正过去的不正确或不完整的增值税申报提供了一个机会。根据这一制度,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后的两年内提交修正,只需补缴纳税款和利息。如果申报不符并超过两年仍未提交修正, 税务局将会对纳税人进行处罚。但自2018年1 月1日起,自愿补报制度将被废除。这意味着, 即使纳税人递交了对之前增值税申报的修正, 纳税人仍然将面临税务局的处罚。 第三方贷款的双重商业测试 公司税法第10a条(在荷兰文中被称“anti-winstdrainageregeling”)规定,为了防止借贷利息无限制地减免,与债务相关的利息减免将会受限于借贷相关的关联方。如果纳税人可以证明贷款合规的话,则不会受到影响。2017 年4月21号,最高法院审理过一个案件,该案件中的B公司不能从A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贷方获得贷款。这种贷款被视为不合规的,因为B公司无法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获得贷款。然而,A公司,作为B公司的关联方,向一个不关联方(X公司)借款后又转借给B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案件存在并行性,因为A公司和X公司间的借贷行为是合规的,同时A公司和B公司间的借贷行为也是合规的。这种情况被称为“双重商业测试 (Dubbele zakelijkheidstoets)”。基本来说,如果债务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那么利息减免则不受到限制。2018年的税务计划包括了由此进行的立法修正。 非执行董事的虚拟雇佣关系废除 在2010年,虚拟雇佣关系这个概念被引入上市公司董事会。这是因为,根据民法,上市公司的董事并不属于公司雇员,同时也无预扣税责任。把这种虚拟雇员视为普通员工是为了工资税。然而,在虚拟雇佣关系中,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之间是有区别的。这种虚拟雇员关系是为执行董事而设,且存在不确定性。而对于非执行董事而言,在判断非执行董事是否是虚拟雇员前,一般会审查非执行董事是否应被视为执行董事或专员。在2017年,专员的虚拟雇佣关系已被废除。此外,2018年税务计划中包括了针对非执行董事不确定性而提出的解决方案。截至至2018年1月1日,虚拟雇佣关系不再包括非执行董事。 总结:在发布2018年税务计划时荷兰的新内阁仍在组建,因此,新的内阁可能会在2018 年税务计划中增加一些新的内容,毕竟每个政党都有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希望了解其他关于拟议的法案给您的企业可能带来的影响,或者专业人士的意见, 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如果一家公司需要资金,则可以通过集团内来实现。比如,母公司可以通过所有者权益的形式提供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子公司将会向母公司支付分红。根据荷兰税法的豁免条例,这种情况下的分红一般来说是免税的。 如果贷款是由母公司或者同属集团的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给需要资金的公司,那么收到贷款的这家公司(债务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从收入中扣除已支付的利息。提供贷款的公司(债权人)则需要支付应收利息这部分的税。此外,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那么债权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从利润中扣除这部分损失。 如果集团内的贷款是商业性的,那么适用于以上提到的内容,但是非商业性质的贷款是不适用的。非商业性质贷款是指,当集团公司提供贷款的条件是其他任何独立的第三方公司在相同条件下都不愿意提供贷款时,或者是只有在能够分享利益的前提下才提供的贷款。比如,银行是否会在这样的条件和前提下提供贷款?如果这项贷款是非商业性质的,那么这笔款项不会被严格视为债务资本,而是所有者权益。因此,债务人支付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通过收入抵扣的。 一项非商业性质贷款也有可能发生在公司和董事股东之间。比如,曾经有一家公司向董事股东提供了一笔贷款,这笔贷款被税务局判定为非商业性质的。董事股东收到的这笔贷款可以修正为个人收到的分红支付,或者工资,而这些是需要交税的。 为了决定一项贷款是否是商业性质的,提供贷款的条件和情形是需要被检验的。首先检验的是贷款双方的动机,双方是否选择了贷款而不是注资(所有者权益)。为了快速检验一项贷款是否是商业性的,以下的问题需要回答: 债务人是否对于获得的贷款提供了确定性? 根据债务人的收入或者净值,债务人是否有能力偿还贷款? 贷款是否要求支付利息,同时,利率是否合理? 是否有还款计划时间表? 是否有还款意向? 如果以上问题的答案大部分是否定的,那么这有可能是非商业性贷款。无论如何,这个问题列表并不能完全决定一项贷款是否是商业性的。在判定时,与贷款相关的所有因素都需要被检验。在实践中,不同的情况也会产生差异。另外,即使一项贷款在一开始的时候是商业性的,也有可能在没有满足合约条件的情况下转变为非商业性的。如果税务局判定一项贷款是非商业性的,其结果是税务局会修改与这项贷款有关的早期的评估。如果您想获得更多关于贷款资格的专业建议和更多信息,欢迎您与我们联系。...

工资与津贴法(Wtl)包括三种适用于雇主的方案。政府旨在通过这个法案来雇佣那些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员。这项法案包括劳动力成本收益(LKV),低收入收益(LIV),和青年低收入收益(Jeugd-LIV)。其中,LIV于2017年1月1日起已生效。LKV和Jeugd-LIV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本文将重点介绍Jeugd-LIV的适用条件,补贴额度,和获得补贴的流程。 Jeugd-LIV 如前所述,青年低收入收益(Leugd-LIV)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因为18岁至21岁的青年员工于2017年7月1日生效的最低工资有所提高,所以Leugd-LIV是对于雇佣青年员工的雇主的补贴。年龄为22岁及以上的员工则享受普通最低工资标准LIV,而不适用于Leugd-LIV。是否有权享有Leugd-LIV以及补偿额度则是在应用Leugd-LIV之后的一年确定的。 Jeugd-LIV适用条件 一家公司若有年龄在18岁至21岁之间的雇员,则有权享有Leugd-LIV。此外,雇主还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该员工有一个或多个员工保险; 该员工的小时工资不低于其年龄的法定最低青年工资标准; 在2017年12月31日,该员工年龄为18岁至21岁。 Jeugd-LIV补贴额度 若一家公司有权享有Leugd-LIV,那么该公司将获得的补贴是基于每个适用于Leugd-LIV的员工的工作小时数来计算的,且每个员工每年所带来的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286,40欧元。具体的补贴额度则根据员工工作小时数及年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2017年7月1日青年最低工资的提高,导致了2018年的补贴金额提高50%。也就是说,由于2017年7月1日青年最低工资的提高,税务局会对公司基于2018年给予补贴。 员工在2017年12月31日的年龄将决定该员工在2018年每工作一小时公司获得多少补贴。根据税务局提供的信息,若在2017年12月31日当日年龄为19岁的员工,若2018年每工作1小时,其所在公司将获得0.28欧的补贴。然而,如果该员工的19岁生日为2018年1月1日,那么,其在2018年每工作1小时,其所在公司将只获得0.23欧的补贴。这是因为直到2017年12月31日,该员工依旧是18岁。 在2017年12月31日员工的年龄 Jeugd-LIV 员工每工作一小时公司将获得补贴 每个Jeugd-LIV员工对应的全年补贴最高总额 18 € 0,23 € 478,40 19 € 0,28 € 582,40 20 € 1,02 € 2.121,60 21 € 1,58 € 3.286,40   获得Leugd-LIV的流程 公司不必自行申请Jeugd-LIV。税务局会根据工资税来计算每个Leugd-LIV员工对应的补贴。因此,对于公司而言,正确的登记员工工作时间及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工资税税单上的信息不正确会怎样?公司可能会收到部分应得补贴或者没有补贴。如果公司有权享有Leugd-LIV补贴,那么公司将在2019年收到,补贴额度将会根据2018年工资税税单来计算。因此,我们建议您每个月认真核对登记的工作时间和计算的工资税。 享有这一补贴的公司将会在2019年7月1日收到来自税务局的补贴计算明细确认信。在最终结算确认后,公司将在6周内收到由税务局支付的补贴。 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2018年工资相关的信息,请不要犹豫,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  ...

在荷兰,税务局对二手商品、艺术品以及收藏品的交易实行增值税销售毛利制 。尽管这一有关增值税的法律已施行多年,许多贸易公司并不能够完全理解该制度。直接后果是过多收取增值税或使用错误的增值税率,这会导致税务局的高额罚款。因此,我们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增值税销售毛利制。由于篇幅有限,在此仅为您介绍该政策的一些要点。 背景信息 一般来讲,增值税在销售价的基础上计算。但如果公司从私人处购买货品,这将会导致双重征税。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荷兰税务局对二手商品、艺术品以及收藏品的交易实行特殊纳税制度。根据增值税销售毛利制,企业只需对售价与进货价之间的差额计算增值税。该政策仅限于二手商品(例如二手车、电脑、手机等)、艺术品以及收藏品的交易。 记账方法 经营上述物品交易的公司有两种记账方法:“逐个记账法”和“集体记账法”。 物品逐个记账法 使用该记账法的公司须计算出每件物品的毛利额并在账目中显示这一点。公司须在总毛利的基础上计算增值税,并将算出的增值税进行申报。毛利为负时,亏损将不计算在内。 集体记账法 该记账法使得利润和亏损的可以相互抵消,从而达到减低应税营业额的增值税额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的计算是基于一个纳税期内正负毛利的总和。 例子: 一个公司出售两件增值税率为21%的物品。 物品种类:  物品A           物品 B 购入价:       EUR 500      EUR 800 售价:           EUR 800      EUR 625 毛利:           EUR 300      -EUR 175 根据逐个记账法,物品的毛利为300欧元,公司须向税务局缴纳 (EUR 300 / 1,21 * 0,21) 52,07欧元。 根据集体记账法,物品的毛利为125欧元,公司须向税务局缴纳 (EUR...

每个荷兰公司都有机会接受荷兰税务机关的税务审核。在税务审计期间,荷兰税务机关会审查公司的整个会计档案,他们经常会发现税务不对的地方。本文将讨论在实践中五项最常见罚款。 公司手机 如果您为员工提供公司手机,则只有在业务方面的使用超过10%才能免工资税。如果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您的公司可能会获得罚款,并补上应付工资税。相同的10%规则适用于互联网连接。至于电脑方面,业务使用必须至少为90%。 员工固定津贴 固定津贴是比如给员工每公里0.19欧元的通勤津贴或洗车的费用等。 作为雇主,你应始终能够正确地证明这些费用。 税务检查员可能要求您指明固定津贴里相关的津贴,并提供票据或合理登记记录。 法律要求保留原始收据至少7年。 许多公司复印票据保留副本,以防原件丢失。 但是,请注意,只有在收据不再清晰时,才能使用复印或扫描副本。 员工私人车的停车费 当雇员使用自己的汽车进行公司业务活动时,他有权享有的最高免税津贴为每公里0.19欧元。此金额旨在支付所有与汽车相关的费用,包括油费,通行费,停车费和其他汽车相关费用。因此,停车费的报销属于工资的一部分,需考虑工资税。此外,每公里0.19欧元以上的津贴也属于工资,需考虑相应征税。 没有示范合同的情况下与自雇人员签约 DBA,自2016年5月1日起取代了VAR,是一项新法律。它阐明了自雇专业人士与客户公司的关系。DBA条例取消了公司在雇佣关系中预扣工资税和社会保险,公司只需支付给自雇人士服务报酬。前提是公司必须使用自行订立并且已由税务局复核的合同,或者使用税务局网站上的示范合同。请您注意,在与他们订立合约前,你有责任与自雇专业人士订立这样的协议。如果您不这样做,您可能需要承担工资税评估和罚款的风险。 工作服津贴 对不同种类的工作服装有其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工作场所的服装,健康和安全的服装,作为自己业务的产品的服装和统一的制服。如果服装是独特的,专门根据特定工作场所或需要安排的,则这些工作服可以免税提供。例如,工作服是在工作场合最适合穿着的服装,工作服会留在执行工作的地方或者所提供的服装有一个或多个清晰可见的公司标志。如果公司工作服在其他非工作场合员工也可以使用,这些津贴是需要计算相应工资税的。例如,西装除了在工作场合也适合在私人场合使用,此工作服津贴就提供给了员工私人的利益,需计算相应工资税。 总而言之,为了防止荷兰税务机关税务审计的常见税务处罚,了解上述五个主题总是明智的。有关这些主题的更多信息或如果您需要一个第二意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在困难时期,公司可能并不总是能够盈利。在特定条件下,荷兰税务机关允许公司利用过去和未来的利润与已发生损失互相抵销。 这种税收减免优惠被称为退算和结转。 在所得税和公司税方面,亏损退算可分别追溯至1年和3年。 之后,任何未减免的税收损失可结转与之后9年内的第一笔可用利润进行抵销。 但根据联合协议,未来公司税的结转计划将限定为6年。关于企业所得税,应考虑到一个种类的所得税应税损失不能用其他种类的所得税应税利润互相抵销。 虽然荷兰税务机关提供这些税收抵免,但反滥用条款可能会导致禁止税收减免措施的使用。 一般而言,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可能会引发反滥用条款。 如果最终所有权变更为30%或更多,则结转将被拒绝。 比如,一家公司的股票被转让给另一方并且在所有权变更日期之前活动范围大幅减少。 此外,公司的资产在减免税收是否适用方面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公司的资产主要由投资组成,则结转将被拒绝。 在所有权变更后,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则不适用退算: 公司的经营活动终止。 公司在损益年度的总资产包括超过50%的投资,并且这些投资拥有若超过3个月。 如果公司开始新的合资企业,并且其所有权的30%转移给另一方,同样也不可以进行退算。 但是,这些规则下也有例外。 在下列情况下,税收减免不会被拒绝: 所有权的变化是由于遗产或婚姻而导致的结果 获得完全所有权的公司在最久的未解决亏损的年份中已拥有公司至少三分之一的股份 在财政统一的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应税利润,可以与集团公司的损失进行互相抵销,这可能会更大程度地优化公司的税损减免优惠。 在特定的情况下,预先合并损失并不一定总是能够结合财政统一的利润进行结转。 临时损失清算(Voorlopige Verliesverrekening) 在提交了一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发现损失后,荷兰税务机关将首先进行评估,然后发布损失决定。只有这样才能减免税收。这意味着在损失允许被减免之前可能需要等候很长时间。然而,公司不必等到损失决定发布后再进行。提交纳税申报表后,可以申请临时损失清算。通过此结算,最多可以预先确定其损失的80%。 若您想了解更多有关税收减免等信息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如果一个企业家同时拥有多家企业,他常常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申报增值税。此举动不仅费时费力,同样耗费了他/她经营公司的精力。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个财政统一系统是十分有利的选择。财政统一系统通常由一个母公司与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构成。那么,在增值税方面,母公司和子公司选择成为财政统一将会有什么不同或改变呢?首先,当涉及到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所有的实体将被视为一个集体机构。其中的一个公司,例如母公司,可以作为集体的代表,负责为集体中的每家公司准备和提交增值税申报表。如果另外提交申请,每家公司单独提交增值税申报表也是可以的。 其次,对于集体内各个公司间货物的调配以及提供的服务是免交增值税的。换句话来说,集体中各个公司间的交易是无需缴纳增值税的。这对企业是十分有利的,因为他们可以将资金投入到其他地方。但是请注意,这同样将意味着这些商品或服务不能参与增值税退税。 以下条件被满足时,公司可以组成财政统一: 公司的关联性 如果数家公司在财务、管理以及经济方面互相联系,那么它们可以组成财政统一。如果一家公司持有其他所有公司50%股份的情况下,那么这些公司在财务方面互相联系。管理方面的联系意味着,各家公司被同样的权威实体管制。该权威实体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个人。 也就是说如果每一个公司的管理层对其他公司具有同样影响力,那么管理联系性也是存在的。经济方面的关联性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形成: (1)如果公司有同样的经济目标。举个例子,如果这些公司共享同一个客户群;(2)如果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提供50%以上的互补业务,例如,一家公司提供货物,另一家公司进行销售。 独立的公司 财政统一在满足财务、管理和经济关联的条件下公司紧密合作的情况下建立。荷兰每种类型的公司都可以建立财政统一系统。不过,至少有一个实体必须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BV),有限合伙(CV),协会或基金会。单单由自然人,如个人公司(eenmanszaak)或普通合伙(VOF)组成财政统一是不可以的。 设立在荷兰 第三个条件是,全部公司都需要设立在荷兰。根据政策,财政统一不适用于在荷兰没有常设机构的外国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统一中的每一位成员都对需缴纳的增值税税款负责。换句话来说,如果其中一家子公司有增值税债务,其他关联公司同样会受到牵连,包括母公司。所以建议采取任何措施之前,需要考虑上述要点。   如果您对增值税方面的财政统一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

虚拟货币是电子货币的一种形式,近年来变得非常流行。 它是以匿名应用和安全为意图而设计。 通过使用分散技术,虚拟货币使用户可以在不通过银行或者以用户名义的情况下进行安全的交易支付和资金储蓄。 虚拟货币是利用区块链来运行,区块链作为一个分散式公共分类账记录所有的交易。 当一个交易被验证时,这一交易记录会被添加到区块链中,并且不能再更改。如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是相对较新的,许多人可能会问:虚拟货币的税收在荷兰是如何收取的呢? 增值税 根据荷兰法律,由于虚拟货币并非由中央机构统一签发的,因此并未被归类于电子货币。与此相反,他们是分散的。 虽然虚拟货币可以作为商品出售,但不需要在虚拟货币上征收增值税。 根据欧洲法院的规定,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只能作为付款代理(没有其他目的而不是履行付款)。 这使得虚拟货币的销售和购买在欧盟内免除增值税。 每笔有关购买或出售虚拟货币的交易均不含增值税。 此外,虚拟货币用户不具有增值税的行政义务。 这意味着他们不必保存管理的记录,并且可以购买或出售虚拟货币的发票。 个人收入所得税 根据法律,比特币和其它虚拟货币是被考虑作为货物,以及作为个人资产。如储蓄,股份和黄金一样,并且虚拟货币所有者有义务在个人所得税中标明虚拟货币的价值。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它应该在个人所得税的第3栏。如果要确定您的虚拟货币对您个人所得税的价值,是非常简单的。每年税务机关想知道您个人所得税在1月1日计算时的价值是多少。这意味着,当您在计算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时,而您在2018年2月1日所获得了虚拟货币,那么它就不需要计入到您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中。这也适用于储蓄和股票,以及虚拟货币的所有者。 虚拟企业家 由于虚拟货币最近非常受欢迎,许多企业家创办了一家围绕着虚拟货币的创业公司。例如,通过提供建议、虚拟货币兑换或硬件钱包。然而,这些企业家在荷兰开设商业银行账户时会遇到问题。由于合规风险过高,银行拒绝这些虚拟货币初创公司。银行将虚拟货币与高廉政风险联系在一起。虚拟货币是匿名的,以至于交易不能追溯到一个人身上。因为这种风险,许多大银行,如:Rabobank、ABN - Amro、Volksbank和ING都不接受新的虚拟币业务。因此,在启动涉及虚拟货币的业务时,要意识到这一障碍是非常重要的。 尽管虚拟货币自2013年以来一直很受欢迎,但关于虚拟货币的问题仍然存在。但是,很明显,在个人所得税中必须包含虚拟货币。想要创办一家涉及虚拟货币的初创公司的企业家,也应该意识到他们可能遇到的障碍。如果您对虚拟货币及其相关税务事项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办公室。...